渠道合伙人政策版
这版用于正式讲规则:分润、归因、结算、独家和禁止行为。
核心原则:按净收款分润,最高30%;前6个月拿满,7-12个月拿一半,13-24个月固定5%,第25个月起为0;客户归属按链接、邀请码、报备和最终付款路径确认。
合作方等级
| 等级 | 适合对象 | 权益 |
|---|---|---|
| 推广合伙人 | 主播、社群主、个人KOL、小型服务商 | 专属链接/邀请码、基础分润 |
| 核心渠道合伙人 | 月新增10个以上有效付费客户 | 更高首单比例、优先演示支持 |
| 区域/行业合伙人 | 有区域或行业资源,并签销售目标 | 3个月保护期,可续签 |
分润规则
| 阶段 | 比例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
| 第1-6个月 | 拿满约定分润 | 按合作等级和新增阶梯计算,最高不超过净收款30% |
| 第7-12个月 | 拿约定分润的一半 | 例如原本30%,则该阶段为15%;原本20%,则该阶段为10% |
| 第13-24个月 | 固定5% | 不再按原比例计算,统一按净收款5% |
| 第25个月起 | 0% | 停止该客户续费分润 |
新增阶梯
| 当月新增有效付费客户 | 首单分润 |
|---|---|
| 1-9个 | 20% |
| 10-29个 | 25% |
| 30个及以上 | 30% |
客户归属
| 情况 | 归属 |
|---|---|
| 专属链接/邀请码付款 | 归对应合作方 |
| 提前报备,30天内成交 | 归报备方 |
| 多人重复报备 | 按最终付款路径归属 |
| 我方已有客户 | 不计入渠道分润 |
结算
每月结算一次,建议次月15日结算上月已确认净收款。首付款设置30天观察期,退款、坏账、异常交易不计入分润。
公司合作方凭服务费发票结算;个人合作方按正规佣金或劳务方式处理税务。
禁止行为
禁止乱承诺效果
不能承诺保证爆单、保证销量、保证审核通过。
禁止私改价格和权益
套餐、折扣、赠送积分必须经灵豹确认。
禁止套佣和虚假交易
关联交易、拆单、刷单一律不结算。
禁止未经授权用案例
客户名称、Logo、数据必须获得授权。